核一下服务协议

《核一下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律城信核(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您签订,本协议约定了本公司向您提供核一下服务的前提、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您在本公司提供的网络页面上或在本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的网络页面上点击以合理的理解表明您希望与本公司签订本协议的按钮(例如,按钮上书写“体验核一下”“购买信用报告”或类似文字,且页面上同时列明了本协议的内容或者可以有效展示本协议内容的链接),或您与本公司以其它合理方式表明您与本公司订立了本协议时,即表明本协议在您与本公司之间成立并生效。
一、声明与承诺
(一)您确认,无论您是否以注册成为核一下用户的身份,或您以本公司允许的其他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以在本网站或其他适当的地方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并遵循变更后的协议内容而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定义及解释
(一)核一下账户:指用户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注册使用的账户。
(二)本网站: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指相关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或域名为www.heyixia.com的网站。
(三)人:指依照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法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用户:如无特别说明,指符合本协议要求,使用本服务的自然人和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企业用户”包括作为信息主体的企业用户或信息主体之外的企业用户)。如无特别规定,本协议内写明“您”和“用户”的地方应当包括个人用户与企业用户。
(五)信息提供者:指本公司向其采集企业信息的渠道来源。
三、核一下服务
(一)核一下服务(以下简称为本服务):指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与《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征信业务相关的服务(“征信服务”)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服务,具体见本条第(二)款所述。
(二)核一下服务包括以下服务: 1、征信服务。指本公司对企业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并向您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服务形式以实际提供的为准。2、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向您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本公司不会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以及个人信息。
(四)本公司承诺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采用安全技术和程序保障采集的企业信息安全,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等情况的发生,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四、注册相关
为了您能安全高效地使用本服务以及相关增值服务,您可以在本网站或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渠道注册并取得本公司分配给您的核一下账户,并可以按照本公司的规则进行身份校验。为此您同意:
1、您会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
2、您应当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本公司与您进行及时、有效的联系。
3、您会及时更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和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注册、使用核一下账户和本服务的电子邮箱名或手机号码,与核一下账户绑定的邮箱、手机号码等(如有))。
五、 核一下服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一)本公司保证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集有关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如果您是作为信息主体的企业用户,为了您正常使用本服务,使得本公司可以更全面、准确地记录、评估您的信用状况,在您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期间,您授权本公司向可以合法提供您的企业信息的主体采集该等信息。为了免除您重复授权的不便,您做出前述授权,表明前述信息提供者无需再逐一向您另行获取其向本公司提供您的企业信息的授权,该等信息提供者可以依您在本协议中的授权径行向本公司提供您的企业信息。
(二)如果您是作为信息主体的企业用户,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本公司有权依法采集您的各类企业信息,包括对您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三)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本公司即有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征信行业公认的标准,依照本公司自行设立的模型、模式、格式、规则、流程等对企业信息进行整理、保存、加工,并将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您或第三方提供该等企业信息。
(四)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本服务的相关网页上出现的关于操作的提示或本公司发送给您的信息内容(例如短信或电话)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可以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给您的短信、电话、客户端通知等为准,相关规则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如果你不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
(五)本公司可能会以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本网站站内信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就一些服务对您进行通知,或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等通知,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您应当及时查看该等通知并进行相关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导致的任何风险或不利后果,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六)您(作为信息主体的企业用户)理解并同意,当第三方向本公司查询您的企业信息时,本公司可以直接向其提供您的相关信息。
(七)如果您(作为信息主体的企业用户)认为本公司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您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通过本公司提供的渠道对于本服务提出异议,在您提出异议后,本公司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对您进行答复。
(八)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有权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或产品页面上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协议为准。
(九)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的本服务及其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服务及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六、 核一下服务使用限制
(一)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例如用于骗取贷款、合同诈骗),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二)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 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雇员或其他方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您对于本服务使用,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站站内信或客户端站内信等方式通知您,您应及时予以关注。具体可能导致暂停或终止服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2)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
3)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
4) 您使用核一下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
5)本公司依据自行合理判断认为可能产生风险的。
七、 系统中断或故障
本公司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公司在本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二)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三)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四)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八、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一)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二)您理解并同意,因本公司根据本协议并依法向您或第三方提供企业信息(比如:信用报告的形式)产生的任何后果和风险应由您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贷款申请被拒绝,您无法获得更优惠的交易条件、您的相关信息被他人不法利用,或者您在在参考信用报告后作出任何决策或决定所引起的,或因信用报告使用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
(四)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九、 完整协议
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与本网站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您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您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和本公司即受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 商标、知识产权、专利的保护
(一)本公司及关联公司所有系统及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利等。
(二)非经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企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三)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 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 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